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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湾区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 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4-23 字号:[ ]

 
关于开展龙湾区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
基地   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科协:
为提升发挥社会科普资源服务社会科普工作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区科普阵地建设与展教体系,切实推进《全民科   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实施,   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14年龙湾区科普教育基地、   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的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创建区级科普教育基地、   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的单位,应是我区行政区域内的科普场所、农村示范基地,能经常组织科普活动及起到农村致富带头作用,并向社会开放的科普馆、展览馆、博物馆、文化馆、实验室、试验基地、生产线、旅游景点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2。
三、申报程序 
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单位的申报工作,采取直接申报和以各街道科协为单位统一申报的办法,经区科协组织验收符合创建标准要求的单位给予命名挂牌及适当的经费补助   (具体考核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1、参加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农村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采取自愿的原则,创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创建单位要及时反映创建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及意见、建议,每年12月份要向区科协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3、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 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申报单位需填写《龙湾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龙湾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推荐材料务必于4月25日前报区科协科普科,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申报材料请报送龙湾区科协科普科(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925室)  
联系人: 章学逢;     联系电话:86968862;
邮  编: 325000;     Email:    lwkx925@126.com  
 
 
 
温州市龙湾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4月17日